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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LV之后 GUCCI皮包在南京陷入“标识门”

2008-8-7 9:37:59  评0

  继“LV”皮包缺少“标样”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查处之后,又一国际品牌古驰(GUCCI)在南京也陷入了“标识门”。南京市工商局近日抽检显示,古驰皮包因为缺少“标样”被判定为不合格。目前,白下工商分局已暂扣了22件、标值24万余元的古驰皮包。

  起波澜:
  古驰南京“漏”挂“标样”

  今年4月,浙江省工商部门抽检显示,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销售的3款“LV”皮包没有配上“显示身份”的“标样”,被认定为不合格。6月18日,浙江省工商部门决定罚没“路易威登”76万余元。“路易威登”发表声明,称接受处罚,并将努力使中国大陆的所有产品都符合行业标准。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古驰在南京也陷入“标识门”。

  据介绍,前段时间,市工商局白下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东方商城,抽检了两款古驰皮包,发现两款皮包没有配备“标样”。根据背提包行业标准,送检皮包被判定为不合格。

  “古驰皮包在包装上标明,执行背提包行业标准,可并没有按照标准要求配备‘标样’。而《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明示的产品标准,否则即构成违法。”有关人士说。

  执法人员还发现,古驰和东方商城签订了一份专柜联营联销合同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联营联销单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从检查情况看,古驰东方商城专柜还涉嫌无照经营。”

  有争议:
  那块“皮”可有可无?

  古驰公司迅速作出反应,并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对两款皮包进行复检;其二,向工商部门出示了一份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皮革委”)的回复。“皮革委”在回复中解释,“标样”与背提包的质量无直接联系,是产品的附带品,不影响产品的使用,行业标准未要求所有的背提包必须附带标样,是否附带标样由企业自己决定。

  那么到底什么是“标样”?

  专业人士介绍,所谓“标样”,是“为了表明主体材质,产品附带的材质样块”。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背提包标准》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要求,产品附带的标样必须与背提包主体材质完全一致。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背提包产品质量的判定,只要负重、配件、拉链、外观质量中的主要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可判定该产品不合格。而“标样”恰恰是外观质量要求中的主要指标,必须附带。浙江省工商部门正是根据此标准,对国际大牌“LV”进行了查处。

  看实质:
  国际大牌是否尊重中国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工商局此次调查并非针对古驰一家,登喜路等多个国际品牌均在被查之列。知情人士分析,此次调查很可能演变为工商部门和部分经营者、有关标准部门的一次博弈。

  “按照‘皮革委’的回复,是否附带‘标样’由企业自己决定,这从根本上否定了背提包标准。”一位工商执法人员说,背提包标准实际颁布部门是国家发改委,起草部门是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等。按照权属划分,技术机构无权解释标准。

  有关法律界人士也认为,“标样”虽然是附带产品,不影响产品使用,但“标样”体现了商家的诚信,是商家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具体表现。“不附‘标样’,普通消费者很难判断包的真假,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位人士认为,像“LV”、“GUCCI”等国际知名品牌,也出现这种低级失误,说明国际大牌并不重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中国产品质量标准的具体规定。

  “工商部门和国际大牌的博弈结果,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执法部门能否客观、公正地依法行政,并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人士说。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杨帆 邵茜 周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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